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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记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时间:2023-07-12 10:56:57   来源:法务网

一、

再婚登记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再婚登记离婚证丢了,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相关资料图)

二、

再婚领结婚证的流程

1.申请

登记二婚的时候需要先申请,然而男女双方需要持各自的身份证,而且必须是原件,如果身份证遗失的那需要持有临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的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是离过婚的,还请务必带上离婚证或者是判决书。

2.受理

双方应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而且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场,且递交上述的手续和材料。

3.审查

登记机关应查看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或是有无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

要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用9元,接着双方应书写声明书,内容要清晰,最后要签名及按指印。而登记机关的人员要对其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及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对于相关的登记手续存档,给予当场颁发给当事人双方结婚证书,并宣告正式缔结为夫妻关系。

三、

二婚领结婚证时离婚证收回么

不会。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法律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因此,这些人士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不会强制收回的。找法网提醒您,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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